沙河姚庄村委会擅自将村民农田划为宅基地

沙河市姚庄村村委会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把当事人的土地划成了别人的宅基地,使原本一个好端端的果园变成了杂草丛生的荒地。

9月26日上午,记者接到沙河市村民李某反映,沙河市姚庄村村委会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把当事人的土地划成了别人的宅基地,使原本一个好端端的果园变成了杂草丛生的荒地。记者随即前去采访。

9月26日上午10点多,记者来到姚庄村,见到了举报人李某。李某告诉记者,1982年她家分到农田1.5亩,土地使用权三十年,一直以来用于果树种植。1998年在果树高产期的时候,该农田被村委会划去了0.12亩作为本村姚某的宅基地,当时李某并不知情。姚某占用的土地,是此地块水源地,被划为宅基地后,整块地不能浇水,果树绝收。

正在记者采访时,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人自称是姚庄村支部书记姚波涛。姚波涛对记者说:“你们来应该先去村委会报到,采访完了我们,才能再去调查采访当事人,懂了吗?”看到村民李某又大声训斥道:“你又整什么事,叫什么记者来!”双方马上争吵了起来。

为避免事态激化,记者跟随姚波涛来到村委会大院。

记者问:“在没有经过李某的同意下,你们怎么就把这块地划成了姚某的宅基地?”村支书没有做出正面回答。记者又问:“这块地使用权到底是谁的?”姚波涛说:“是李某的。”

此时,有村民告诉记者,周庄办事处主任王永军(音)也在场。而他则说:“现在这块地说不准是谁的,谁要谁掏钱。如果他们要是感觉不行,就去打官司。”记者问道:“让他们去告谁呢?”对方回答:“愿告谁就告谁。”

“自己种了二十多年的地,现在又让自己拿钱买回去,哪有这样的道理啊!”李某说着便放声大哭起来。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农民的生活就没有了依靠。国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